记者昨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即日起在全市新增15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见下表),长期无偿回收市民家庭过期药品,并定期进行集中销毁。至此,我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已达30个。

  南岗区东大直街85号       南岗区中山路252号

  南岗区学府路74号           南岗区学府路56号

  南岗区保健路大众小区3号楼13号商服   道里区顾乡大街100号

  道里区建国街112号           道里区新阳路61号

  道外区新疆南直路351—5号       道外区南直路583号

  道外区红河小区512号7栋1楼1号     香坊区赣水路248号

  平房区新疆大街83号          平房区卫健头道街9号

  平房区建安街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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