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BJXD-FW--

招标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哈尔滨银行总行(哈尔滨地区)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控制价:/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内容:对食堂食材采购及供应配送(蔬菜类、肉类、水产类、冻制品类、粮油米面类、干副调料类、禽蛋类及其他食材材料等,保质量及数量的前提下,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规定时间、地点送货,具体数量按实际供货量)。

2.4入围数量:3家。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服务地点:上江街号,西八道街2号,松北区中源大道号。

2.7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方式(即每年接受采购人考核,通过考核续签下一年)。

2.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验收合格要求。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书或其他组织经营明。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责任事故与债务纠纷。

3.2、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具备《食品流通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肉类生产厂家还需提供定点屠宰)。

3.3、具有近年内至少承接过一个与招标人规模(用餐人数约人左右)相近且项目需求近似的成功案例,并具有相关明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实体店,供应品类满足本项目需求,可供后续合同履约进行调研,投标人所投肉类产品的品牌需具有一定规模品牌厂家的产品,(例如:义利肉业、千鹤、正大等)需具备产品品牌合法来源渠道的相关明文件。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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