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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申请流程/还款细则

一、何为校园地贷款?

校园地贷款全称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就读高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以信用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贷款额度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元的,银行会按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元的,银行会按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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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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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如遇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本金和利息由贷款学生负担。

四、何时开始还款?

自年1月1日起,新申请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助学服务中心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5年底。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助学服务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

休学等特殊情况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助学服务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中心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五、申请条件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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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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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每年9月底或10月初,学校会发布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通知。学生可前往高校资助中心或院系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六、申请流程及申贷资料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前往就读高校的高校资助中心或院系提交申贷材料(如图),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3.高校审核材料,并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申请学生进行示,公示后将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汇总报送至省级资助中心。

4.省级资助中心对各高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贷款额度,报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发放。

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前往就读高校的高校资助中心或院系提交申贷材料,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3.高校审核材料,并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申请学生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汇总报送至省级资助中心。

4.省级资助中心对各高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贷款额度,报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发放。

温馨提示

请同学们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申贷小贴士:

请记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的时间节点

10月9日前

需求预测阶段

学院组织学生准备线下贷款申请材料

10月15日-10月23日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组织学生完成线上贷款申请

10月27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后

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银行省分复审

10月30日-11月4日

贷款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13日前

审批材料、合同整理

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银行省分行

12月初

国家开发银行放款至学校财务

本期资助政策解读

到这里就结束啦~

后期小编还会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审核的相关节点

发布“网上申请全攻略”“审核结果公示”等

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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