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号)文件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现状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资格

1.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成绩,确定我校各学科专业可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如下:

2.复试资格的确定原则

按照报考学院的二级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的%限额参加复试,按总分在报考学院二级学科(专业)由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复试资格。考生成绩符合基本分数要求且在计划数的%限额内考生参加复试;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数%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考生成绩符合基本分数要求但在计划数的%限额外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最低分数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

报考我校国家线上考生可通过网址查询是否进入复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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