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产业基地及重点楼宇房租补贴项目

01

政策内容

引导和鼓励金融业集聚发展,对入驻经市、区政府认定产业基地及金融重点楼宇的金融企业、金融科技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金融研究机构或行业组织等,入驻3年内按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每年最高万元。

02

资助标准

对入驻经市、区政府认定产业基地及金融重点楼宇的金融企业、金融科技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金融研究机构或行业组织等,入驻后3年内每年按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补贴租赁面积不超过平方米、每年最高万元。

03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属于本操作规程第一条中所列机构类型;

2、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并在南山区汇总或部分汇总纳税;

3、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04

申报时间

年7月28日9:00至年8月11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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