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局民警一日行为规范
哈尔滨市公安局民警一日行为规范
按照“说好每一句话,落实好每一件事,接待好每一个人”的规范化管理总目标,立足加强队伍管理、强化作风养成,依据市局加强规范化管理的制度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必须按时上班下班,做到主动签到、作息守时; 二、必须穿着警服办公,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 三、必须维护环境整洁,做到勤于整理、七净七无; 四、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做到胜任本职、创先争优; 五、必须服从警令指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六、必须保持严谨会风,做到遵规守纪、仪表端正; 七、必须热情接待服务,做到文明高效、耐心周到; 八、必须遵守请假制度,做到严守程序、外出报告; 九、必须认真值班备勤,做到着装在岗、听候调遣; 十、必须谨守社会公德,做到严于律己、争当模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局在编在职的民警(含公安辅警、公安管理员和公安助理员)。民警从事公安业务工作的行为,依据相关警种业务工作规范执行。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公安局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 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好医院白癜风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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